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
更新时间:2023-11-10 14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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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上级要求,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工作已开始,奖励扶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本人或配偶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,离异或丧偶的按本人户口性质确认;
2.按户口登记的出生年月,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年满60岁(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岁);
3.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;
4.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(收养需要办理合法手续);
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到东新社区进行登记,申请人持全家户口本(家庭户需派出所出具性质证明)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独子证、本人结婚证、邮储银行卡和一寸登记彩照3张。
注:如果户籍在我社区,人没有居住在我社区的人员,提供居住地开具的婚育证明,并加盖当地街道(乡镇)计生部门的公章。